报名倒计时 ‖ 第23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
大连市冬泳协会
赞助单位:黑龙江五常市福顺永米业有限公司
大连预见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辽宁省游泳协会
大连溢锦服装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辽宁省广播电视台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男子:
A组:18-40岁组(2006年至1984年)
B组:41-50岁组(1983年至1974年)
C组:51-60岁组(1973年至1964年)
D组:61-70岁组(1963年至1954年)
女子:
E组:18-45岁组(2006年至1979年)
F组:46-60岁组(1978年至1964年)
G组:61-70岁组(1963年至1954年)
(二)本次比赛限报1200人。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每名运动员可报2项(接力除外)禁止运动员使用或佩戴任何可能有助于其提高速度、增强耐力或浮力的装备(如胶衣、胶裤等)。
(三)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第23届大连国际冬泳节参赛声明》,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四)参加者身体健康要求 :
1、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要求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区、县级以上)进行健康体检(本人的血压及心电图)。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①、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②、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③、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④、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⑤、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⑥、其它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如擅自违反规定参赛,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2、各年龄组按《秩序册》编排时间进行检录,检录验证完毕后,在出发点做好准备活动。第2次检录不到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3、本次比赛将设置酒精检测,所有参赛者赛前将接受酒精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将不得参加比赛。
4、参赛人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年龄规定,并具备单程游泳距离超过1500米以上体能和技能水准。
5、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6、国家现役注册专业游泳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违规者一经发现即取消个人及团队成绩和奖励。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有关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和相关管理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小后大及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同时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个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国外参赛者需持有效证件,并交纳报名费均可参加。
(六)运动员参赛不得冒名顶替,现场检录以二代身份验证为准。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团队成绩和奖励。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1000米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12名颁发“游泳竞赛获奖证书”和奖品。各组别第一名价值2000元奖品,第二名价值1000元奖品,第三名~第五名价值400元奖品,第六名~第十二名价值100元奖品。
2、400米和200米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12名颁发“游泳竞赛获奖证书”,
前三名颁发精美奖品。
3、6*200米男女混合接力赛各年龄组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
4、赛事团体奖金(团体总分):
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各500元。
5、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9至12名每人计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计取1分;未获名次的运动员按1分计入团体总分。
完成畅游活动的人员每人计1分,团体最高计50分。
(2)接力前8名分别按27、21、18、15、12、9、6、3计分。
(八)海上方队畅游及公开水域运动员必须佩戴游泳安全装备(跟屁虫)。
八、报名与报到
(二)报名截止日:10月12日,限报1200人,名额报满为止。
(三)请各队领队在10月18日13点前报到
当天14:30召开领队会和技术会。地点:金石滩会议室
九、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每人交纳200元,(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5元、10月18日晚宴费用及比赛纪念牌、钢化玻璃泳镜1个、泳帽1个、五常大米、鼻夹升级款鼻罩)。
报名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
请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费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
收款单位:大连金石滩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3908 0120 9000 054
开户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汇村镇银行金石滩支行
用途:注明xx队报名费。
十、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组委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比赛“熔断”机制
本次比赛将在极端条件下设立熔断机制,参赛者应遵守本次比赛规程所规定内容,按照相关要求终止或转换场地比赛。
(一)天气风险
如赛前预判或赛事当天出现极端降雪、极端低温、大风大浪、强对流等天气,经赛事组委会和裁判组研判,启动“熔断”机制,决定缩短比赛距离、延期赛事或取消赛事。
(二)其他风险
如遇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直接或间接与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经赛事组委会研判,启动“熔断”机制,决定缩短比赛距离、延期赛事或取消赛事。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23届大连国际冬泳节组委会
2024.9.13
第23届大连国际冬泳节参赛声明
作为参赛者、我本人、我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做出以下声明:
1、 我自愿参加第23届大连国际冬泳节,我确认本人具有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2、 我确认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所制订的各项活动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3、我确认并已认真了解了参加本次比赛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运动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我在此明确同意将自行承担参加比赛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
4、在参加比赛前我已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我承诺自己身体健康,没有影响我参加本次比赛的损伤、病痛、心脏病、突发急性病或其它疾病等,本人承诺不酒后进行比赛;自身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游泳运动并已为参赛做好准备,承诺愿意承担参赛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运动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
5、我参加此次比赛以及参赛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或责任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事项,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放弃追究和要求组委会赔偿的权利,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6、我将向组委会提供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赛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或其他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组委会拒绝、取消本人参赛资格;
7、我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参赛,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参赛资格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并承担因转让参赛资格所出现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8、本人特此承诺:
(1)本人已年满十八(18)周岁;
(2)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本文件,充分理解文件内容;
(3) 本人认可文件内容,本人的签字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4) 本人及本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已全面理解和同意以上内容,保证本人参赛身份/年龄的真实性,此文件由本人及本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亲自签署。冒名代签将被视为违约行为,本人、本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冒名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
注:所有参赛者在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被默认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第23届大连国际冬泳节组委会发布的竞赛规程及一切相关内容和规定。
代表队负责人:
参赛者身份证号码:
参赛者签名: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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